资格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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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须具有: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 (1)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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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总承包 项目经理 ( |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3、授权委托书; 4、无在建工程。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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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其他人员 |
1、施工管理机构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含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和资料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书并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施工管理机构拟派的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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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1、具有道路或路桥或道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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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赣备案 要求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 1、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施工单位)还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开标时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及资质情况、人员情况(本项目的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单项工程进赣材料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不再执行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开标时提供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内投标人(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开标时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及资质情况、人员情况(本项目的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单项工程(施工单位)进赣材料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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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财务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从2017年4月7日至今未受过责令停业处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所有成员)所提供的材料无伪造。 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和财务承诺书(可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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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可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