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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招标创造价值的力量与典范
2016-05-17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1513
 在中国,电子化招标方兴未艾。揭开招标的神秘面纱,会发现招标采购的存在与发展有其深刻的经济学基础。本文利用交易费用与价值工程等理论,对电子化招标的价值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电子化招标的应用前景给予了分析与展望。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臻成熟,我国电子采购规模突飞猛进,其中电子化招标尤其引人注目。目前,电子化招标已广泛运用于我国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企业的生产性采购等领域,成为备受瞩目和推崇的采购手段。

    一、交易费用理论:招标采购的经济学基础

    采购是单位组织或个人从外部获取资源、满足生产使用或消费需求的经济活动,而招标则属于采购的一种方式。根据招标所采用介质不同,招标可分为传统招标与电子化招标。电子化招标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出现的,是互联网与招标采购行业相结合的产物。招标采购的存在与发展有其深刻的经济学基础,在诸多经济学理论中,“交易费用理论”与招标采购的关系尤为密切,可以用来解释招标采购的经济学背景。

    “交易费用理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交易费用是指单纯履行契约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广义的交易费用则具有更广的内涵,包括合同谈判、合同履行及为获得信息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如招标当事人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监督交易等而付出的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与监督成本等。互联网不仅对生产要素配置具有集成和优化作用,而且对降低交易费用意义非凡。国外对此研究较早,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网络可降低交易中的谈判成本[O'Connor and O'Keefe(1997)]”、“网络可降低缔约成本[Dutta(1998)]”、“网络可降低监督成本[Dutta, Kwan and Segev(1998)]”、“消费者的交易过程分七个阶段:搜寻、比较、测试、协商、付款、递送、售后服务[Liang and Huang(1998)]”、“网络可降低资讯的不对称[Papows(1999)]”、“产品属性不同,资讯搜寻成本亦不同[Degeratu(2000)]”等。

    追求质量、成本和工期目标而消耗的成本和资源,都可视为广义的交易费用。历史上每一次采购方式及形式的变化,无不源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内在要求。然而,如同经济学的“不可能三角”一样,完全意义上的质量最优、成本最低和工期最短亦不可能在一次采购活动中同时实现,这种关系详见图1。从现实意义上讲,招标采购工作的核心,是围绕采购需求,权衡质量、工期与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

    与其他采购方式不同,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方式,具有极强的程序性和法律性。在现行法律框架体系内,研究和探讨采购质量、成本与工期之间的关系,具有现实意义。譬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低于其成本价者除外),其实质是固化质量和工期,追求成本最低;而“综合评估法”,则是指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中标,其实质在于寻求质量、成本和工期三者的整体最佳。

    总之,招标采购是交易费用理论的必然要求,招标采购方式及形式的演变和发展,都旨在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最大度地满足采购需求。

    二、“互联网+”时代:电子化招标与传统招标争锋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通过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进行融合,最终来提升传统行业的创新力与生产力。作为“互联网+”大家庭中的一员,电子化招标是招标采购方式顺应时代要求而不断自我调整与发展的产物,具有比传统招标“更高”、“更快”、“更省”的优越性。

    (一)采购质量“更高”

    传统的招标方式,改善了采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提高了“撮合交易”成功的概率,并打开了一条“价格发现”的渠道。而电子化招标,则不仅进一步强化了招标在“信息不对称”、“撮合交易及价格发现”方面的功能,同时开拓了“网络寻源”、“供应链管理”以及“业务流程再造”等前所未有的功能。

    借助电子化招标,招标人可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选择投标人,可以获得比以往传统招标更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资源,使投标活动的竞争性变得更强。招标人以此可以选择质量更高、信誉更好的投标人成交,进而提高采购质量。

    (二)交易速度“更快”

    电子化招标的速度更快,体现在招标过程的各个方面。譬如,在项目建档阶段,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信息的提交、修改与批复,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在招标阶段,电子化方式省去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舟车劳顿;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和澄清、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更是极大地便利了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开标评标阶段,电子化的通工具通知专家评标,不仅多快好省、保密性更强,而且大大提高了专家评标的速度与准确性;在中标及订立合同阶段,电子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结算工具,使各当事人充分享受到了电子化招标带来的便利。

    借助电子化招标,招标投标各参与主体之间达成交易的速度变得更快,也更有利于各方及时办理结算,反映在工程经济中,无疑将会提高整体行业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交易费用“更省”

    与传统招标相比,电子化招标能够有效降低招标投标各环节的交易费用。首先,从财务分析的角度看,不仅能够为招标代理机构节约大量招标文件印刷费、人员交通费、通信费;还可以为投标人(包括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节约大量的投标文件制作费用、人员差旅费。此外,借助电子化技术,招标人还可以根据采购标的物的不同采用竞价、询价等不同于招标的电子采购形式,货比多家,多渠道节约采购成本。其次,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电子化招标还能有效降低传统招标中多发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引导投标企业利润率回归到更加合理的水平,发挥社会效益。

    借助电子化招标,招标投标各方可以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等各项综合费用,包括采购标的物需要支出的直接费用、为完成招标采购活动而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主体不同,这些综合费用又包括招标人费用、投标人费用、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含造价咨询费用)、监督管理机构费用等。

    三、电子化招标——创造价值的力量与典范

    价值,是表征客体属性、功能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的价值在于其在一定程度及范围内对采购需求的满足。而采购需求不仅具有多样性、层次性,还具有动态性。电子化招标,是传统招标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在“互联网+”时代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助推采购领域价值创造的中坚力量。

    功能价值是价值工程理论的专业术语,其基本表达式为:功能价值(V)= 功能(F)/成本(C)。是将功能与成本进行比较而得出的价值,是一种比较价值。在工程技术经济中,提高功能价值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1)在提高功能的同时降低成本,可以使价值大幅提高;

    (2)在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价值;

    (3)在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功能,从而提高价值;

    (4)在功能略有下降的同时大幅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价值;

    (5)在成本略有提高的同时大幅提高功能,从而提高价值。

    与其他四种途径相比,第一种途径是提高功能价值最理想、最有效的方式,而电子化招标提高功能价值的途径就属于此种情形。具体来讲,电子化招标比传统招标具有双重优越性:

    (1)电子化招标使招标工作变得更加公开、透明和富有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产生的疏漏、错误和腐败,大大提高了其功能性;

    (2)在提高功能的同时,电子化招标又能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含造价咨询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及监督管理机构大大降低各项交易费用。

基于此,电子化招标在价值工程领域具有非常光明的应用前景,值得大力推崇和发展。

    四、电子化招标的应用前景

    如今的电子化招标风起云涌,电子化招标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其意义也远非局限于为招标人降低采购成本。对招标采购交易的相关主体而言,电子化招标不仅仅是一种降低交易费用的思想,更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巨大力量,具有非常光明的应用前景。

    (一)电子化招标发展障碍

    站在当下的时点纵览,电子化招标并不是一个新兴事物,其在十年前就已崭露头角。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子化招标在我国各大采购领域和板块(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际招标企业生产性采购等)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

    然而,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全国性的电子化招标平台尚未建成运行;不同行业、部门和地区之间条块分割现象依然严重,数据交互仍旧十分困难;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问题在电子化招标中常常被滥用;虚假投标、泄露商业秘密、定向评标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都是制约电子化招标发展的突出问题。此外,招标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招标人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与“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不讲诚信”之间的较量却从未停止过,甚至在某些时候愈演愈烈。

    (二)电子化招标发展展望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都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与制约,然而,市场机制也会存在失灵的情况。因此,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标,离不开政府运用法制和行政的力量进行宏观调控,使电子化招标朝着健康的方向迈进。

    其次,电子化招标作为一种对传统招标的突破,一项史无前例的实践,其成功离不开全社会电子化招标思想的普及。在以人为本的今天,除了运用法律、技术的力量进行规范外,绝不能忽视对思想、理念的探索、推广与宣传。

    再者,执政为公,诚信为本。随着改革深入,新一届政府已经着手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监督机制,建立有利于电子化招标发展的信用支撑体系,无疑,这将是保障我国电子化招标成功运行的根本所在。

    最后,实施电子化招标不可能一蹴而就。无论是国家推行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还是企业建设一套电子化招标采购系统,都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因地制宜的推进,必要时需要分步骤、分阶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