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龙源电力龙源阜新风力发电 辽宁彰武马蹄山49.5MW风电项目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龙源阜新风力发电 辽宁彰武马蹄山49.5MW风电项目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312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彰武县境内,装机容量为49.5MW。计划修建道路17.32公里,其中场内道路16.819公里,场外道路0.501公里。本风电项目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新彰武马蹄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阜发改发〔2020〕171号)批准建设。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机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线杆拆除恢复工程、土方外运、15台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施工单位须按照要求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及车载定位终端。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计划2021年6月30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竣工,工期365日历天。
开工45日历天内,具备大件运输及车辆通行条件;开工75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基础设施修建;开工一年内,完成道路路面、水保、环保植被措施施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5MW及以上风电场道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45MW及以上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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