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ZB-1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 3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省煤器旁路烟道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600MW等级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2/17-ZB-1001 | 3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EPC总承包 | 范围包括省煤器旁路烟道改造的全部工作,包括涉及的省煤器旁路烟道、尾部包墙过热器、尾部烟道内受热面、支吊架钢梁及锅炉钢架等改造工作的校核、设计、供货、改造、安装和监检,包含本工程涉及的设备保温及防腐的材料及施工,并保证其性能。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600MW及以上机组省煤器烟道旁路改造成功业绩不少于1台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改造成功业绩需提供被改造单位出具的证明及业绩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07 14:15到2021-02-20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07 14:15到2021-02-20 18:3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