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准格尔电厂三、四号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电力准格尔电厂三、四号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准格尔电厂三、四号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110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准格尔发电 3、4号机组于2007年建成投产,烟囱为套筒结构,外筒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筒为耐酸砌块结构,烟囱总高度为240米,出口直径为7.0m。本次3、4 号机组脱硫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无烟气旁路,改造工程不设加热装置(GGH),脱硫后的烟气进入烟囱排放,烟气温度不高于60℃,烟气腐蚀等级为强腐蚀性,烟气腐蚀的类型包括硫酸、氯酸、盐酸、硝酸、氯化氢等。当脱硫系统停运或故障时,锅炉排出的高温烟气直接进入防腐改造后的烟囱排放,烟囱运行温度为120℃,最高温度达170℃。
2.2其他: 计划工期:240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0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防腐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烟囱防腐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