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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5批班车)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9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招标编号:CHDTDZ046/18-CL-17)项目所在地区:各项目所在地。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 四川相关招标项目(2021年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46/18-CL-17

项目所在地区:各项目所在地。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四川 相关招标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5批班车)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8-CL-1701

四川 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广安公司标段)

液氨5000吨

1000

CHDTDZ046/18-CL-1702

四川 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珙县公司标段)

液氨2200吨

1000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 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广安公司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并经供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除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外,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除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8.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 日至今)应具有2项以上国内每项不低于1000吨的液氮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注明供货周期内的承诺量),承诺供货周期内每次均能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在48小时之内供货。

【四川 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珙县公司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除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外,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除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8.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 日至今)应具有2项以上国内每项不低于1000吨的液氮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注明供货周期内的承诺量),承诺供货周期内每次均能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在48小时之内供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29 09:002021-05-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29 09:002021-05-10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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