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54/17-CL-03)
项目所在地区:电缆需求单位所在地。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 相关项目中国华电集团 2022-2023年度电缆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华电集团 2022-2023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招标划分5个标段,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每年采购暂估金额为10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第一标段:6-35kV中压电力电缆、第二标段:0.6/1kV低压电力电缆、第三标段: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第四标段:铝合金电力电缆、第五标段:矿用电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54/17-CL-0301 | 第一标段:6-35kV中压电力电缆 | 6-35kV中压电力电缆,电缆型号596种。 | 2000 |
CHDTDZ154/17-CL-0302 | 第二标段:0.6-1kV低压电力电缆 | 0.6-1kV低压电力电缆,型号种类1114种。 | 2000 |
CHDTDZ154/17-CL-0303 | 第三标段: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 | 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电缆型号1117种。 | 2000 |
CHDTDZ154/17-CL-0304 | 第四标段:铝合金电力电缆 | 铝合金电力电缆,电缆型号140种。 | 1500 |
CHDTDZ154/17-CL-0305 | 第五标段:矿用电缆 | 矿用电缆,电缆型号144种。 | 1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6-35kV中压电力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2020年任何一年亏损的投标人(以净利润为准);
10.6-35kV中压电力电缆标段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2020年)的营业收入至少有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10亿元);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12.6-35kV中压电力电缆标段: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5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6-35kV中压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每个合同均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扫描件。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二标段:0.6-1kV低压电力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2020年任何一年亏损的投标人(以净利润为准);
10.0.6/1kV低压电力电缆标段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2020年)的营业收入至少有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10亿元);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12.0.6/1kV低压电力电缆标段: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5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0.6/1kV低压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每个合同均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扫描件。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三标段: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2020年任何一年亏损的投标人(以净利润为准);
10.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标段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2020年)的营业收入至少有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10亿元);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12.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标段: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5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其中控制电缆或计算机电缆金额不小于2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每个合同均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扫描件。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四标段:铝合金电力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2020年任何一年亏损的投标人(以净利润为准);
10.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11.铝合金电缆标段: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6个已供货铝合金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每个合同均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扫描件。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五标段:矿用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矿用电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2020年任何一年亏损的投标人(以净利润为准);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12.矿用电缆标段: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6个已供货矿用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每个合同均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扫描件。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