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SB-201)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技改工程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 供热改造总承包项目减温减压装置、保温材料等5个设备框架招标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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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 供热改造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规模:招标人所承接项目的框架采购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8-SB-20101 | 减温减压装置框架招标 | 减温减压装置框架招标 | 1000 |
CHDTDZ008/18-SB-20102 | 保温材料框架招标 | 保温材料框架招标 | 1000 |
CHDTDZ008/18-SB-20103 | 热网加热器框架招标 | 热网加热器框架招标 | 1000 |
CHDTDZ008/18-SB-20104 | 补偿器框架招标 | 补偿器框架招标 | 200 |
CHDTDZ008/18-SB-20105 | 压力匹配器框架招标 | 压力匹配器框架招标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减温减压装置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限减温减压装置)。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阀门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阀门)。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减温减压装置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体现项目规模、供货范围和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且已投入运行,无质量问题。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10.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供设备材料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保温材料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相关产品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体现项目规模、供货范围和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且已投入运行,无质量问题。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8.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供材料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热网加热器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类A1级及以上或D1级及以上(新版D级别))。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热网加热器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体现项目规模、供货范围和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且已投入运行,无质量问题。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9.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供材料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补偿器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金属波纹膨胀节B2级或以上)》。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补偿器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体现项目规模、供货范围和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且已投入运行,无质量问题。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9.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供材料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压力匹配器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减温减压装置))。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投标人须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压力匹配器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体现项目规模、供货范围和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且已投入运行,无质量问题。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9.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供设备材料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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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