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1/22-ZB-00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新能源 基建项目华电四川 2022—2023年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框架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四川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1/22-ZB-00501 华电四川区域10kW-1MW混凝土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包含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原有建筑物结构安全等进行复核、屋顶二次加固、屋面修补、防水处理等,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还包括系统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等一揽子项目。 2000 CHDTDZ031/22-ZB-00502 华电四川区域10kW-1MW彩钢瓦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包含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原有建筑物结构安全等进行复核、屋顶二次加固、屋面修补、防水处理等,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还包括系统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等一揽子项目。 2000 CHDTDZ031/22-ZB-00503 华电四川区域1MW-20MW混凝土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包含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原有建筑物结构安全等进行复核、屋顶二次加固、屋面修补、防水处理等,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还包括系统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等一揽子项目。 2000 CHDTDZ031/22-ZB-00504 华电四川区域1MW-20MW彩钢瓦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包含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原有建筑物结构安全等进行复核、屋顶二次加固、屋面修补、防水处理等,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还包括系统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等一揽子项目。 2000 注意事项:(1)本次为框架招标,在此期间,中标人取得华电四川区域2022-2023年度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对应标段入围供应商资格,框架招标规模均为暂估容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后续实际备案项目容量为准。 (2)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3)本次招标的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四川区域10kW-1MW混凝土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必须有累计500k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执行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须具有相关光伏发电工程的管理经历,并担任过一个同等容量或以上的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近5年内在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华电四川区域10kW-1MW彩钢瓦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必须有累计500k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执行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须具有相关光伏发电工程的管理经历,并担任过一个同等容量或以上的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近5年内在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华电四川区域1MW-20MW混凝土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必须有累计500k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执行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须具有相关光伏发电工程的管理经历,并担任过一个同等容量或以上的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近5年内在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华电四川区域1MW-20MW彩钢瓦结构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必须有累计500k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执行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须具有相关光伏发电工程的管理经历,并担任过一个同等容量或以上的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近5年内在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