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34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 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项目周期为24个月,计划工期为2024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具体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34001 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 1号和2号机组每年度各施工两次,3号和4号机组每年度各施工1次。施工工程量结合机组检修完成,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防腐施工量预估如下:前塔和湿除以及海水塔防腐修补4240平方米、烟道修补4000平方米。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至2025年度1至4号机组前置吸收塔和脱硫烟道等环保设施防腐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内。 9.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环保设备防腐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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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