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34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邹县发电厂#3机汽机侧设备检修外委(2024年)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335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20日,共5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34201 邹县电厂#3机汽机侧设备检修 #3机(335MW)大修汽轮机本体及配汽机构、发电机部分轴承检修、以及乙小机大修、甲小机轴瓦检查、两台小机配汽机构检修等其它汽机辅机设备和阀门的检修,详见技术部分。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3机汽机侧设备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35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检修业绩不少于3项,其中1项业绩须包含汽机侧转动辅机设备检修相关内容,若3项汽轮机检修业绩都不包含汽机侧转动辅机设备检修内容,也可另外单独提供1项转动辅机设备检修相关业绩,否则业绩无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内容)。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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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