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5/18-QT-01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昌吉 2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通过对2号炉脱硫系统进行提效改造,实现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降至16.50毫克/立方米以内安全稳定运行,包含对2号炉脱硫系统吸收塔保留最底层喷淋层及最高层喷淋层喷嘴,对原有的中间三层喷淋层喷嘴更换等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5/18-QT-01501 2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 2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1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硫塔改造业绩或超低排放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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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