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6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14323.73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一套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工程(设计最高压力16.5MPa、最高温度为425 ℃)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保运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0000万元)。
②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1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1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执业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00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10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质量负责人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10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9月4日 11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 11 时00 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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