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龙口四期2×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设备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2-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一、招标条件 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山东龙口四期2×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设备监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口公司设备监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已投运的国内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整套设备(三大主机、辅机)监造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监造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本工程的派驻设备总监应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必须担任过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设备总监职务,应有5年以上项目设备监造工作经验;监造工程师应有本专业3年以上设备监造的工作经验。 派驻本项目的设备总监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在建项目,同时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2-28 15:00到2022-03-1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28 15:00到2022-03-11 17:00。 意向投标单位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 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