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生活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总磷总氮仪、采样混样器和PH仪)配置及环保取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计划分为一个标段。购置1台总磷总氮分析仪、4套自动采样混样留样器和2台pH分析仪,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并取得政府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
1)1台总磷总氮分析仪(TNP),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一体化设计,一体机
(2)测定方法:总氮测定方法,碱性过硫酸钾 UV氧化热分解—紫外分光光度法,配有标准独立的220、275nm光源,与国家总氮标准GB11894-89完全对应。总磷测定方法,过硫酸钾UV氧化钼青吸光光度法(700nm)。
(3)进样方式:双八通阀配合注射器进样
(4)测定量程:总氮:0~2/5/10/20/50/100/200mg/L总磷:0~0.5/1/2/3/5/10/20/50/100mg/L 通过显示屏操作变更量程
(5)分辨率:总氮:0.01mg/L 总磷:0.01mg/L
(6)离线测定功能:在线测定日程的实施过程中,利用测定的间隙可以进行离线测定和校正测定。停止在线测定日程后不需要再次设定。
(7)控制样品测定功能:将预知浓度的样品作为「控制样品进行测定,确认测定值的准确性和仪器的状态。在线日程中进行设定,就可以自动进行确认测定。
2)4套自动采样混样留样器,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功能:具有A、B双桶混合水样功能,可同时向COD、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等多台在线监测仪提供不间断混合水样;(水质自动采样器应满足HJ/T 372-2007、HJ 353-2019、HJ 354-2019、HJ 355-2019、HJ 356-2019标准中水质采样单元要求;)
(2)留样瓶:应至少有25个留样瓶,留样瓶采用惰性材质,单独采样瓶容积不少于1000ml;并且全部留样瓶之间应紧凑摆放无空隙,保障水样分配准确无误;
(3)单次留样量:10ml~1000ml可设;采样间隔:1min~9999min可设;
(4)采样记录应不少于10000条,
(5)开关门记录应不少于 2000条,停电记录应不少于2000条可查;
(6)具有流量跟踪采样模式,可根据瞬时流量自动调整采样流量,实现连续采样,确保采集的水样更具代表性;
(7)显示屏为触摸屏或者按键屏幕二选一,按键屏亮度不低于97cd/㎡;触摸屏亮度不低于380cd/㎡,并且同一像素点,单点100万次以上;
(8)水质自动采样器具有主动供样功能,供样时间0s-19999s可设,保证不同分析时间段的在线监测仪均能采集到该混合水样;
3)2台pH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原理:玻璃电极法
量程:0.00-14.00
示值误差:±0.10pH
重复性:≦0.05pH
漂移:±0.10pH
示值稳定性:±0.10pH
相应时间:≦0.5min
分辨率:0.01
温度范围:(0-50)℃
传感器重量:0.8kg
传感器材质:不锈钢
校正周期:6个月
数据记录:维护记录≧1000条;报警记录≧1000条;校准记录≧1000条;测量记录1分钟1条(保存周期可设置)至少保存1个月数据;
耐压范围;(0-6)bar。
服务地点:乌兰木伦生活污水处理厂、榆家梁5-2煤生活污水处理厂、寸草塔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柳塔矿生活污水处理厂。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包含完成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和政府环保部门的批复)。
质量要求:
1)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T355-2019)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19)。
2)在线监测系统有效传输率100%、数据上报率100%,六级报警闭环率100%。
3)监测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不规范,被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内部检查发现,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承担内部环保处罚责任。
4)验收标准:供货厂家负责进行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相关费用全部在费用报价中,并取得政府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验收标准为(1)数据稳定传输至少一个月;(2)数据稳定传输期间开展6小时手工取样监测;(3)72小时调试报告;(4)开展竣工验收比对监测;(5)验收期间的月度比对报告;(6)组织环保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环保批复文件等其他国家和政府部门规定的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付款方式: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安装,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后,付款90%,质保期1年(质保期以环保部门批复时间为准),质保期满后付款10%。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是总磷总氮仪、采样混样器和PH仪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出具磷总氮仪、采样混样器和PH仪的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04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3-1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号:13681557910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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