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日用消防水泵房、变电所及门式起重机基础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庄井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县城南约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庄镇和中村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Mt/a,服务年限为81.7a。按照矿井建设进度安排,拟对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日用消防水泵房、变电所及门式起重机基础建筑安装工程进行采购。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吨/年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包括:①日用消防水泵房及变电所地基处理、基础及主体结构、火灾自动报警及弱电系统、采暖通风、照明、防雷、电话系统,及泵房各种设备及电控安装等;②门式起重机地基处理、龙门吊基础、龙门吊电缆敷设、接地网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安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页);
3.2.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相关工程施工(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在本单位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
3.2.4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3 月 9 日 9:00 时起至 2022 年 3月 14 日17:00 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号:13681557910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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