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
1. 招标条件
上海大厦试点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委托专业服务单位完成上海大厦不动产智慧运营平台的软件开发,平台相关外接设备的开发、调试、施工,平台智能化集成系统的开发、实施、调试,对BIM运维模型的建设,对各项系统及数据集成的实施,以及和建筑中各项智能化系统(包括原有智能化系统及“智慧化改造工程”中需改造、新增的智能化系统)的接口对接协调工作等,保障上海大厦不动产智慧运营平台的顺利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单位须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3.2.2 投标单位须具有2项及以上近三年(2019.1.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工作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关键内容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0日9:00起至 2022年3月15日17:00止。
刘 静:1368155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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