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人拟将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完成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评价报告及项目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勘察测量、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相关报告的编制以及审批备案等)、施工(包括码头改造工程、疏浚工程、航标工程、安防工程、水电改造、临时工程等)及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取得码头经营许可证件(含危险品作业附证,品名含FRL)。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建设/项目地点
浙江海盐。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8月31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业绩要求:具备放射性物品运输相关工作业绩。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航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港航(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交安B证。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相关工作业绩或具有设计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8时00分—2022年03月22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