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MNZBFW2020-3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受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 的委托,对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一)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 1、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项目概况: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境内的海勃湾区,电站位于黄河东岸 甘德尔山西侧的白石头沟内,临近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的东岸,下水库距黄河约2.5km。电站距乌海市公路里程约16km,距呼和浩特、包头市直 线距离分别为 440km、330km。G110 国道和包兰铁路自下水库西侧约 2km处经过,东(胜)~乌(海)电气化铁路已经通车,铁路运输可直通天津港和黄骅港。 乌海机场是民用支线机场,乌海至呼和浩特、北京、西安、广州、上海航线已 开通。电站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成果,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等别为一等,规模为大(1)型,初拟装机1200MW,采用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工程静态总投资64.2亿元。采用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招标范围: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开展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技术支撑文件和配合服务。 计划工期:2021年6月完成满足深度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星级及以上水平。 3) 近5年(至2020年6月30日)完成单个项目总装项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及可研阶段审查意见)。 4)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担任过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 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设总或者副设总工作经历; 6)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和《内蒙古蒙能招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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