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元股份 二〇二一年度第十批集中招标(水电)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 贵州金元股份 二〇二一年度第十批集中招标(水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8.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公司),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电梯客梯制造(生产)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所投产品制造商代理授权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产品制造商(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电梯客梯制造(生产)B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公司)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截标日止)至少完成2个与本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资料和用户运行证明或最终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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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贵州金元水电大坝中心自主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一)基本资格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8.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试验主要设备(全站仪或水准仪或测斜仪)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或代理商,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本次招标主要设备(全站仪或水准仪或测斜仪)的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截标日止)内具有与本标段招标设备中全站仪、水准仪相同或相近型号至少3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等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标书费发票请选择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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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