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210729_11238023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贵州金元股份 黔西电厂入厂煤7、10号磅秤改造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黔西电厂、茶园电厂、纳雍电厂等。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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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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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HD-GZJY-0000-1-0098-1/1 |
01黔西电厂入厂煤7、10号磅秤改造 |
对7、10号汽车衡进行技改,主要包括:秤体(将 7、10号磅秤改造成18米长的秤台)、仪表、称重传感器、数传电缆、称重控制软件及其附件进行改造(包括基础及引坡延长6米施工)。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现场勘测、设计研发、相关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仓储、原有设备拆除(包括影响施工的设备等的移位及恢复、红外对射和电子标签识别器移位与燃料管理信息系统厂家的对接工作)、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试运行及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售后服务等。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70天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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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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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黔西电厂入厂煤7、10号磅秤改造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 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6.投标人必须为汽车衡生产商或获得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 7.土建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若土建施工部分分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包括:企业简介、资质证书、近 3 年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等)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