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六横电厂二期工程2×1000MW项目,招标人为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20%自筹及80%银行融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六横电厂二期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六横镇,厂址距舟山本岛约40公里,距离宁波北仑区大陆约16公里,距杭州市区约230公里;六横镇目前暂无跨海大桥,与宁波市、舟山市通过轮渡等海运方式连接。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是在浙江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1030MW机组基础上的扩建项目,规划容量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装置。
2.3工程计划进度:本工程两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4年7月及2024年10月投产发电。
2.4招标范围:两台1000MW汽轮机(含凝汽器及低加)、两台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1000MW及以上等级二次再热超超临界汽轮机的能力,具有国内二台及以上1000MW及以上等级二次再热汽轮机设备的合同业绩,并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投标人还应提供详细的同类型、同容量等级的发电工程汽轮机业绩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3.4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10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的能力、且已提供过二台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发电机设备,并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投标人还应提供详细的同类型、同容量等级的发电工程发电机业绩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022年2月24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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