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车辆维修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车辆维修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车辆维修承包项目。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台TTM100A-C矿用自卸汽车整车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车辆的维修,系指车辆发生任何可能危及安全或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的故障时,由投标方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修理恢复(除本合同明确应由招标方提供的以外,修理恢复所需的人工、配件、辅助材料以及相关的设备工具等均由投标方自备或外购,所产生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2、车辆的保养,系指按照车辆出厂时提供的使用手册以及发动机、变速箱等相关配套厂家对配套设备的保养要求而进行的车辆例行保养 。
3、发动机、变速箱运行超过12000小时由招标方检测决定是否进行大修,如大修由招标方负责;发动机、变速箱运行小于12000小时无论什么原因发生任何故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发动机、变速箱运行的实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实际双方查询为基数)。
服务期:预计2022年2月15日至我矿现有11台108T电动轮自卸车维保到期日为准(约2023年2月14日)。
运输量约400万吨,在服务期内运输量超出或不足400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按中标价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额定载重量大于等于90吨、总维修费大于等于300万元、服务期大于等于1年的矿用汽车维修合同业绩1份(合同中未写明总维修费用的需在用户证明文件中注明合同总价或以单价结算的运输量),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2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2-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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