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定期检验项目招标人为 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定期检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2 服务内容: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1机组于2018年11月投产、#2机组于2019年6月投产。需委托开展2022年度#2锅炉内部检验及#1、2锅炉外部检验。外部检验一般采用资料审查、宏观检(抽)查、见证功能试验等方法进行。内部检验采用宏观检(抽)查、壁厚测量、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垢样分析和强度校核等方法进行。主要检验部位包括: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再热蒸汽冷段管道、主给水管道等)和主要连接管道;锅炉膨胀系统、承重部件、炉墙、集箱、汽水分离器、减温器及保温等。
2.3 服务期:内部检验工期30天,外部检验工期7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DL/T 612-201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等相关标准、规程的有关要求,以我国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和验标为准进行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检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验报告,并按要求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上进行特种设备相关数据更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资质,内容包括超(超)临界锅炉定期检验(GD1)和监督检验(GJ1)。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台(合同签订日2018年1月1日-至今)超(超)临界发电锅炉定期检验(内部检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4日17时00分止。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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