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6日1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红星电厂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电厂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二道湖工业园。承包方负责按照国家、自治区、本辖区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实施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共计13套CEMS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保养维护(修)的供给更换、在线监测仪器校准校验(维护范围内全部仪器仪表)、数据采集传输仪上传数据保障、仪器消耗试剂和气体的供给保障、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后的修复(包括必要的设备更换)及其他必要的维护(修)工作,确保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数据准确有效,确保自动监控设施运转率、数据传输率、联网在线率达到自治区、本辖区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承包方驻厂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12个月
2.4 服务地点:哈密市二道湖工业园区红星电厂
2.5 合同类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2.6 付款方式:按合同总价月均值考核后结算,每个月乙方提供前一个月的结算单,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正规的财务收据后甲方向乙方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具备主体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自动监控系统(气)运营服务(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3.2 资格要求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5台300 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业绩(提供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等业绩证明);
3.3 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2年2月23日9:00到2022年3月15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2月23日9:00到2022年3月15日16:00。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