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晋江热电1×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锅炉及附属设备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福建晋江热电公司(招标人)位于泉州晋江市内,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为晋江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基础配套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占地255亩。现有装机容量为110MW(6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和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各一台)。根据《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及周边地区供热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及周边地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晋江热电公司拟扩建1×50MW超高温亚临界机组(配套一台400t/h级超高温亚临界燃煤锅炉、配套的主辅系统、建筑物、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它满足一台机组运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并应满足国家和行业要求)。本期工程建设1×400t/h 超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配套建设1×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供热机组,满足集中供热区域日益增长的热负荷的需求,计划于2023年投产。
2.1.2招标范围: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1×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配套的循环流化床、亚临界超高温自然循环汽包锅炉设备及脱硝装置等辅助设备的招标,包含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技术服务等。
2.1.3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不大于10个月内完成设备交货。交货地点: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1×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须具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超高温亚临界50MW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2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3-0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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