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泰热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接入系统(一、二次)方案设计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家数不足3家,导致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景泰热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接入系统(一、二次)方案设计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草窝滩镇、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正路镇。
2.2 服务内容:承担景泰县产业园区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及沐城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包括储能系统)接入系统设计(一、二次)方案编制工作和方案评审工作,配合招标方取得电网公司批复意见。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一:景泰县产业园区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集光伏发电、数字设施化渔业、渔光一体、牧光互补示范基地以及光伏+食用菌产加销一体化基地等于一体的农(渔)光热综合利用试验示范项目。项目位于白银市景泰县草窝滩镇境内,规划装机100兆瓦。
招标编制华能景泰县产业园区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一、二次)方案编制工作和方案评审服务工作,配合招标方取得电网公司批复意见。
项目二:沐城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景泰县正路镇境内,占地约6000亩,规划装机200兆瓦。采用农牧光互补模式,建设智能、创新型优质高产高效的农牧光互补示范产业园区。储能电站储能系统额定功率按电源安装总功率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的原则配置。
招标编制华能沐城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一、二次)方案编制工作和方案评审服务工作,配合招标方取得电网公司批复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接入系统技术服务的业绩。业绩认定原则: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业绩必须包涵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报价方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视为无效。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09:00起至2022年3月18日17:00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