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1.招标条件
巴中燃机项目可研报告收口工作的相关专题服务项目已由集团立项批复,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评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巴中燃机工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金堂村,通江县工业园内。厂址西南距广纳镇距离约3.5km,北距通江县直线距离约6km。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产机组。
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开工前须完成的前期专题报告并组织通过评审,前期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
2)水资源论证报告;
3)节能评估报告;
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5)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6)防洪评价报告;
7)安全预评价报告;
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9)文物保护专题报告;
10)用地压覆矿产评估专题报告;
11)设备大件运输专题报告;
12)交通影响评价;
13)取得项目选址内无军事设施的文件;
14)取得厂内烟囱高度不影响飞行的证明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起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进度要求:甲方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下达通知后,乙方按要求启动开展相应前期专题报告工作。并根据甲方需求,及时完成相应专题报告编制和评审,及时完成相关报批文件编写,协助甲方取得核准批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独立完成1项及以上已投运的“9F级”或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的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的业绩(以投产时间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合同范围等合同关键页以及机组投产证明等材料)。
3.2.3 本工程拟任设计总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至少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近5年担任过1项“9F级”或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勘察设计的设计总工程师,提供业绩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工程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9:00起至2022年3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00元。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