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定公司数字档案馆完善及提升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康定公司数字档案馆完善及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库内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能康定公司数字档案馆完善及提升服务
2.1项目概况:
康定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录音录像档案、会计档案六大门类,其中主要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2020年,康定公司委托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完成了拉拉山、冷竹、小天都3个电站科技档案的整理及巴塘、康定公司文书档案的整理、数字化工作,并于2021年通过了集团公司数字档案馆的验收,档案数字化后挂接在集团公司数字档案馆(服务器设在北京华能集团公司)。按上级公司验收整改要求需对公司数字档案馆进行完善和提升服务,拟对公司未移交的历史资料:科技档案(6-9大类)、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及实物档案等资料开展收集、分类、数字化、录入数字档案馆系统等工作。
2.2招标范围:
1)实体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科技档案(6-9大类)、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及实物档案等资料;
2)开展以上档案收集、分类、数字化及录入数字档案馆系统等工作;
3)档案录入工作完成后,将数字档案馆已有的档案载体元数据逐项清理完善。
2.3项目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7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3个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PDF),须包含项目规模、服务范围和内容,并提供合同对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2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 500元。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