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2号锅炉本体保温治理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工期为3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31301 |
2号锅炉本体保温治理 |
1.锅炉本体炉墙外部保温超温治理; 2.四大管道保温修复治理; 3.水平烟道保温超温治理; 4.尾部烟道外部保温超温治理,拆除外护板。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锅炉本体保温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锅炉本体保温治理服务或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2-22 14:00到2024-02-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