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易门铜业现有阳极铜产能15万吨/年,硫酸产能42万吨/年的设备设施基础,开展工控系统升级,对底吹炉DCS、转炉PLC、收尘及环集脱硫PLC、2#环集脱硫PLC等工控系统进行国产化工控系统替代,补充完善火法、硫酸、动力3个作业区的检测仪表、阀门、电控等
2.1项目名称:易门铜业有限公司智能工厂配套自动化提升项目—工控系统升级EPC总承包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基于易门铜业现有全流程工艺设备设施,开展工控系统升级,对底吹炉DCS、转炉PLC、收尘及环集脱硫PLC、2#环集脱硫PLC等工控系统进行国产化工控系统替代,补充完善火法、硫酸、动力3个作业区的检测仪表、阀门、电控等。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园区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基于易门铜业现有全流程工艺设备设施,开展工控系统升级,对底吹炉DCS、转炉PLC、收尘及环集脱硫PLC、2#环集脱硫PLC等工控系统进行国产化工控系统替代,补充完善火法、硫酸、动力3个作业区的检测仪表、阀门、电控等。主要内容如下:
(1)易门铜业智能工厂配套自动化提升项目中工控系统升级、铜精矿编制袋自动清洗、阳极铜智能整形转运的施工图设计。
(2)工控系统升级子项设备设施采购及交付。
(3)工控系统升级子项建安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含旧系统拆除,新增仪表阀门、电控箱、新系统安装接线,工控主干网络结构优化调整,工控自动化系统组态编程、单机调试、系统联调、168小时试运行等)。
(4)工控系统升级EPC总承包工程管理(含总承包管理费、项目联合试运转费、工程保险、第三方检验检测费等)。
(5)本项目包含改造范围内与下级PLC的集成(包括对PLC程序及组态的修改完善),与发包人在用的数据采集系统、APC的通讯适配与调试配合。
(6)涉及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等安全相关系统时,须满足国家相关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
2.6计划工期:365天。工期自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计算。
投标人应充分利用2026年度集中检修期间窗口期,完成以下工作:
(1)月度检修窗口期和正常生产过程中无法安装的仪表阀门或与工艺管道等直接连接的仪表附件;
(2)整体替换升级的DCS、PLC机柜及对应的组态编程的安装、校点测试、调试、切换等;
(3)主干网络结构的调整优化;
(4)工控系统升级中需停机配合对接的核心工作。
2.7其他:1.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建构筑物),且符合本项目实施的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3)采购设备设施及材料符合相关制造规范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达到投标文件的各项技术要求。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为在产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期间需保障招标人的正常生产组织,涉及需停机开展的需在招标人年度集中检修、月度检修期间开展。最近年度集中检修初步计划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月20日;每月有4-16小时左右的检修时间,具体以实际生产组织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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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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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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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工程设计业务的: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业务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若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作业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上工程设计和施工作业需要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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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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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新建或改造项目均可,且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下文所涉“类似业绩”或“合格业绩”均按本条要求执行。2.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时,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应当与本项目中承揽业务内容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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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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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承担工程设计或施工工作的投标人均应当为本项目配置满足以下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为本项目配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其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身份,管理过至少1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提供载有该项目经理姓名和职务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和职务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签订对方签章版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要求: 设计负责人: 1.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工程设计业务的,应当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人员: ①设计负责人:应当为本项目至少配置设计负责人1名,并具备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承诺由实际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配备满足要求的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业务的,应当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人员: ①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业务的,应当为本项目至少配置施工负责人1名,并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承诺无其它在建项目。(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书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业务的,应当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人员: ①应当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需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以工程设计单位身份参与投标的,由实际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配备满足上述要求的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其他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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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一个设计单位及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 2.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若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作业的,应当同时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作业需要的资质和团队要求。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29 00:00:00至2026-10-08 17: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