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港务 生产总承包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1-02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太仓港务 生产总承包项目(三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
2.1.2 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长三角及长江沿线用户提供煤炭等散货的中转、储存、分选和混配等服务。项目设计年吞吐能力为2700万吨,2014年9月10日正式投产。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2招标范围:华能太仓港务 所有生产系统及其辅助系统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检修、船舶调度、理货、堆垛覆盖、采制样、保洁等全部工作。确保安全、经济、高效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基本要求:本项目不接受长江南京及以下沿线从事与招标人主营业务相同的投标人投标。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专业码头相关运行或维护管理经验,具有至少一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以下两项中任何一项。
(1)投标人2016年以来完成过1000万吨/年(自然吨)散货码头运行、维护外包服务业绩(以业绩合同执行时间为准),所完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合同结算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能体现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从事装机总容量600MW及以上水路来煤火电厂输煤系统运行、维护外包服务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年(以业绩执行时间为准),所完成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结算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能体现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三年内未发生过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7 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公司运行或维护管理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月12日9:00起至2022年1月2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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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