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
(含塔筒)二标段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2-160)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二标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海域
2.2 规模: 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 18.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 14 km。风电场总设计容量为 594MW,规划用海面积约 56 km2。配套建设 1 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 回 220kV 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新建 220kV 勒门二陆上开关站至就近电网接入点。
2.3 建设工期: 计划2022年6月海上正式开工,2022年9月首台风机吊装,2023年5月全部风机吊装完成,2023年6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招标机型为单机容量11MW及以上等级、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项目总装机容量594MW,本标段容量不得超过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现场指定机位点船板交货。
2.7 交货期: 风电机组整套(含塔筒)及附属设备交货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首批基础法兰交货期为2022年6月,2022年9月首批风机供货,后续设备按工程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2023年4月全部风机及附属设施交货完毕。
2.8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由于上述因素或政策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 20 台以上、 6 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供货业绩;。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商业投产业绩,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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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