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 集控中心应用二次开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1-163-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 集控中心应用二次开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针对华能某区域公司新能源 集控中心已接入所辖电场风电机组、升压站设备的数据,该区域公司现已在虚拟化云平台上部署了大数据分析平台,并已在此基础上初步开展了部分高级应用建设工作,本项目需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拓展平台相关功能及高级应用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功能范围:大数据平台、风力发电机组性能分析软件、风力发电机组故障预警软件、故障专家库、生产管理系统、实时监视系统、风场和风机三维建模、设备健康度在线评估系统、报表制定及查询系统、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移动应用系统等功能模块开发,以及补充完善开发原系统功能模块。
本项目实施范围:2个场站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 集控中心应用二次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电力行业大数据的应用系统或生产运维系统相关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