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热电 2023年厂区消防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42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热电 2023年厂区消防保卫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期:计划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华能营口热电全厂门卫、办公楼等全厂保卫检查管理工作、对厂区各部位实行全方位巡逻防范、对全厂消防巡查及一级动火作业进行全程监护、提供一台十吨水罐、泡沫两用消防车、对厂区进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积极完成出现的临时安全任务、设置固定保安岗位四处,分别为北门、南门、办公楼、监控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保安服务业绩合同。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