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 铁路专用线机车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452-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科右中发电 铁路专用线机车租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布敦化牧场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 ,电厂厂址位于霍~通铁路西侧,白音胡硕镇南约16.5km。
2.2 规模: 一期工程建设2×660MW燃煤发电机组。年燃用煤量约500万吨
专用线情况
2.3招标范围:租用内燃机车1台,用于电厂站翻车机重车对位、空车编组等调车作业。含机车租用、燃料柴油、机车司乘人员、管理人员、机车维修保养人员、机车维修保养、配件等,完成重车对位、空车编组等调车作业的全部服务,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总服务期为12个月,暂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专用线机车租用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服务内容关键信息内容页)。
3.2.2投标人提供的调车机车必须为外走廊式专用内燃调车机车,调车机车柴油机标定功率不小于2900KW。机车必须为在用自有机车。
3.2.3机车司机提供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机车驾驶证,驾驶证内准驾机车车辆类型必须含有内燃机车。
3.2.4投标人须具有办理过轨手续的能力,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后办理完成的过轨手续电报或其他铁路系统下发的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