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 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寄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3-19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 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寄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2.2 规模:2X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
2.4 交货地点: 蒙西发电公司现场并按程序卸到其要求石灰石粉库。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需方需求计划供货;若北方公司进行统一采购执行供货后,本合同自行中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份石灰石(粉)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石灰石矿山企业或运输企业或石灰石加工生产企业或具有矿山企业授权的销售企业;其中,矿山企业须提供有效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输企业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石灰石加工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厂环评通过的证明文件;销售企业需提供矿山企业的授权证明,矿山企业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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