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公司九台电厂电锅炉灵活性调峰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3-17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吉林公司九台电厂电锅炉灵活性调峰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长春市华能九台区。
2.2 规模:本工程新建 1座电锅炉厂房,厂房内设6×50MW 电极锅炉;室外设置 1000m³蓄热水罐一座;同时扩建 500kV变配电装置;电锅炉和相应的热力系统需具备远程自动操作的灵活投切条件。
2.3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竣工时间2023年9月。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不限于此,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本次招标为《华能九台电厂电锅炉灵活性调峰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采购。施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两部分,同时包含部分设备、材料采购(详见投标人采购设备(材料)表)。
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不限于此):本工程所有相关土建专业设计内容,主要有新建1座电锅炉厂房及其相应装饰装修、设备基础(装饰)、厂房内管道支架、厂房内疏散指示灯、厂区变电区域设备基础(装饰)、厂区管道支架、厂区管母线支架及基础(装饰);设备二次灌浆;管桩静载试验及小应变试验等;沟道、阀门井沉淀池;厂区围栏(含变压器区域围栏);围墙;厂区平整(含余土外运)、厂区规划(含后续设计补充及预留地的规划施工)、厂区道路、厂区照明、厂区绿化(草坪及树木、緑植)等施工;施工道路的修建及恢复,施工区域地下设施(管路、网线、电线、通讯线路等)破损恢复;施工区域临时围挡(钢制夹芯板围挡)施工及恢复、临时排水及安全措施等施工;采暖通风(含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含原围墙外排水系统随施工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造施工)、消防系统(含地方性验收批复)等有关项目建设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需要的拆除、破碎及恢复等措施施工。
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不限于此):本工程所有热机、电气、热控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主要有室外 1000m³蓄热水罐一座(设备供货及安装),同时扩建 500kV 配电装置;热机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补给水、废水排水系统等有关项目施工;相关试验,分系统调试、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系统整体试运行等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需要的拆除及恢复等措施施工,部分电气设备的供货和改造。
本工程涉及钢结构部分均应采取刷环氧富锌漆防腐(含锌量不低于80%),钢结构免维护年限不小于15年。钢结构涂层防腐厚度不小于260μm。由招标人供货的钢结构面漆、补漆由投标人负责及施工。
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不限于此):
1、热力系统:所有相关系统设备、管道阀门等安装及其保温、油漆及厂区管网及配套阀门、支架等附属施工。 主要设备有常压蓄热水罐1台、蓄热水罐循环泵3台、蓄热水罐板式换热器1台等;区域内原供热管道改造施工。
2、电气专业(不限于此):新建电锅炉涉及到的电气系统,电气一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变压器(调峰变、降压变压器、干式变),HGIS组合电器,500kV避雷器、电压互感器、双柱水平伸缩式隔离开关,35kV、10kV、6kV、0.4kV高低压配电装置,绝缘管母线,封闭母线,电缆敷设(含动力及控制电缆)、防雷接地及照明检修等设备的安装、试验(提供签字版试验报告)、调试、试运行;电气二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及控制,计量,涉网设备,五防系统,直流、UPS系统等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电气保护定值计算,提供签字版保护定值计算书、继电保护定值单。负责上述设备与招标人原系统的接入、组态及调试等工作。改造内容和电厂原有系统之间的接口内容均含在本施工标段内。由于改造造成的拆除范围含在本施工标段内。照明设备安装。部分电气设备的供货和改造详见清单附件。
3、热控专业(不限于此):除电锅炉本体外,新建电锅炉各系统及附属系统、DCS控制系统、门禁系统(接入长春东首站门禁系统)、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接至长春东首站视频监控系统、厂内智能巡检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接至厂内安防系统)、电锅炉作业安全移动监管系统(接入厂内原有信息化生产管理平台系统)、DCS系统数据接至电厂SIS系统、通讯系统(包括电锅炉至长春东首站通讯接口)、
4、给排水专业(不限于此):水工专业所有施工;生产补水、排水系统;生活给、排水系统,雨排水系统,厂区给排水系统及各系统与原系统连接部分等施工。
5、暖通专业(不限于此):暖通专业所有施工;电锅炉房内、外采暖、通风系统,配电室、电子间排风、空调系统,与原系统相连接部分等。主要设备有散热器、轴流风机、密闭风阀、超低温柜式空调等及管道、风管、油漆、附属配件。
6、消防专业(不限于此):锅炉房内及室外所有消防专业施工;电锅炉厂房内有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主机。火灾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自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警警报器及相应的缆线组成。该系统具有与电厂现有系统联网运行接口;厂区设置消防管网及室外地下式消防栓系统;电子设备间内采用火探管式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室外变压器消防采用自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每台变压器均为一个防护区。水喷雾灭火系统由消防管网、雨淋阀、水雾喷头、报警控制盘等组成,水喷雾灭火系统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在变压器附近还设有消防水泵结合器、沙箱、消防工具架(铁锹、消防桶)等;锅炉房室内、室外灭火器;与原系统连接部分施工等。
7、其他:上述施工范围内设备分部调试、管道水压试验等工作,并配合整体调试,负责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取证(费用投标单位负责);负责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费用投标单位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起至今,投标人具有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建设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必须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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