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196)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2.2 项目
2.3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2.3.1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华能集团相关要求编制完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完成前期相关专题专项手续、编制完成相关专题报告(取得评审或咨询意见、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的勘察设计任务,满足招标人项目备案、投资决策、工程报批、施工准备等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合同生效条款:
2.4.1本项目中可行性研究、专题专项、初设、施工图设计为预招标,分阶段生效和实施。若各阶段未达到生效条件,则不继续执行下一阶段工作,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计划工期:
第一阶段(投资机会研究):合同签署后10天内提交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第二阶段(可行性研究、专题专项、竞争性配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通过发包人投资决策程序后,20天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发包人要求,配合发包人参与项目竞争配置工作(若有),取得项目开发指标及备案;配合发包人取得项目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各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审查、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项目经华能集团备案通过后,15天内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具备内审条件。
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可研阶段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附业绩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2本工程拟任设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3.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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