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2.2 规 模: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41°~99.91°、北纬36.44°~36.71°之间。风电场范围呈东南——西北走向,东北向地形较复杂,西南向地形较平坦,海拔高度在3166m~3912m之间。场址附近有G6高速、G109国道经过,与对外运输线路相通,交通条件便利。项目规划容量300MW,计划安装50台5.56MW及5.5MW的风电机组,风机布置较为分散,配置10%容量的储能(储能时长2h),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3台100MW主变,每台主变配2台15MVarSVG、1台接地变,升压站通过2回110kV线路接入沙柳330kV变电站,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为2×45km,其中1回导线截面选择240mm2,另1回导线截面选择2×240mm2。生活区配置一栋二层综合楼,上下层式的水泵房、库房,单层危废品库(详见附图)。
2.3 标段划分: 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沉降观测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青海省
2.5 服 务 期: 沉降观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终止观测日止。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风机基础、构建物及升压站区域设施等沉降观测技术服务,按需提供相应测量方案及正式测量成果,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质量监检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风电沉降观测技术服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服务内容的页面、签订日期页、合同签章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
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
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