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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PC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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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4-01 17:4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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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项目PC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3-50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PC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2.2 规    模: 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54′50.05″~117°57′26.66″,北纬24°09′41.85″~24°13′20.07″之间,场区附近有国道、县道、乡道及村村通道路可抵达现场,交通较为便利,场区范围约2219.09亩,建设光伏电站拟安装直流侧容量187.5MWp,交流额定容量为150MWac,储能配置按容量10%、2小时考虑,即15MW/30MWh。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考虑以35kV线路汇集接入220kV漳浦东坂光伏升压站并同步扩建1台180MVA主变(本项目不单独建设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与周边光伏项目(东坂、石埕、下苏、华林及前亭)共同汇集利用在建的220kV东坂~龙海线路统一送出,220kV远景出线2回,本期共用一期已建1回接入国家电网220kV龙海变,另一回为周边光伏电站预留。220kV采用双母线接线形式、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与一期35kV母线不联络。升压站内新建一台180MVA三相铜芯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额定电压为:230±8×1.25%/37kV,接线组别为:YN,d11。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共用一期已建的1回220kV送出线路接至220kV龙海变,一期已建送出线路采用1×JL/LB20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导体,满足本期容量共用要求。具体以最终供电局接入批复意见为准。本期升压站扩建设备包括:35kVⅡ段母线、9面35kV开关柜、2#主变、2#SVG,2#接地变,以及本期配套储能。35kV无功补偿本期暂按每台主变安装±43Mvar全容量SVG无功补偿装置。由于一期220kV漳浦东坂光伏升压站仅预留4个35kV集电线路进线间隔提供给本期项目使用,接入条件受限,所以根据本工程装机规模及各地块组件布置情况,本期设置4回35kV光伏进线,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穿桥架敷设+电缆直埋+架空混合作为集电汇流线方案。电缆部分采用35kV铝合金铠装电缆,架空线路段采用单/双角钢塔方案,导线采用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地线采用1根48芯OPGW复合光缆线。升压站位于整个光伏电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PC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次日起12个月内并网。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本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建设完成后无法并网,双方互不追责)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应运输和管理(属于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内的,执行集团框架采购结果,签订三方技术协议,接受西安热工院对设备生产全过程监造,承包人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本项目升压站、集电线路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保护定值计算、调试、试验、质量监督、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含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负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与整改;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工作;施工组织协调、临时用地、道路(含穿堤穿路手续办理及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评审)、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范围:

A光伏场区施工范围:土建工程:箱变平台及基础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35kV电缆敷设及电缆桥架安装,箱变安装,光伏场区围栏工程。

B光伏场区采购范围: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及材料(除高低压交流电缆、光伏支架、支架基础、组件到箱变低压侧部分接地材料、组件到箱变低压侧部分电缆敷设材料、组件到箱变低压侧部分电缆敷设材料)属于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内的,执行集团框架采购结果,其余由投标人负责,包含设备及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二次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2)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范围:

A升压站及集电线路施工范围:

投标人负责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储能系统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涉网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满足福建省电力公司的要求。

B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等全部设备及材料(除交流电缆)属于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内的,执行集团框架采购结果,其余由投标人负责,包含设备及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逆变器、箱变、主变、SVG、GIS、预制舱、接地变、储能设备等设备采用暂估价,执行集团框架采购结果;

(3)本工程施工范围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编制专项的绿色施工方案并实施。包含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应为永临结合,项目竣工后,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永久电源相关手续。

(4)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储能消防验收、电磁建模、标准化验收、涉网试验(包括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评价、电网适应性检测等)、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B负责协助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启动协调会议、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C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水保(三同时文件)、环保(三同时文件)、防雷、电磁辐射、消防、职业健康(三同时文件)、安全设施、节能、文物、项目规划意见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承担光伏区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D该项目所涉及的投标人应该办理的一切的保险,承包人员工伤保险、安责险及其他保险。

(5)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集电线路塔基及端子箱的征地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光伏场区所涉及的长期租地由招标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招标人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予以配合。永久征地(升压站)由招标人办理相关征地手续,招标人承担相关费用。临建设施用地等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施工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工作。负责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设备和安全标识牌、临时标志牌。

(7)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组、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渔业养殖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其它一切影响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

(8)集电线路跨越公路、电力线路、生态风景区、桥梁河流、鱼塘等所需手续办理、协调、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塔基、线路所涉及的植被、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等一切手续办理、协调、征租、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实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10)投标人需做好项目性能试验现场配合工作及工程质检工作(招标人负责光伏电站全站性能试验及储能性能试验,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发起质检注册流程并配合质检。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本项目工程监检机构为国家能源局认可的专业质监站,投标人负责本工程(集电线路、升压站、光伏场区和储能)工程监检工作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并取得相关批复,相应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运输条件并综合报价,投标人必须将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运输、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标人全部负责并综合报价。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收、卸货、仓管及二次运输,如遇特殊情况物资不能直接运输到工地,投标人要承担负责物资的仓储及二次运输及相应的赔偿费用。设备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予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储存场地、仓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3)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本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逆变器除外)的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等,投标人负责升压站整体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投标人负责本招标范围内的继电保护、远动装置、电能计量、调度自动化等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及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电气保护及测量、控制、通信、安稳等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保护定值清单和整定计算书,并完成对所有现场设备的保护整定,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本标段全部继保及仪控、通信等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协调并配合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储能远控等)的调试及试运行。

(14)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招标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15)其他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项目,但对于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的、满足国家及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主体工程内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16)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配合交叉的工作顺利推进。

(17)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大型机械进出场、工作场所、房屋租赁、交通、合规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属于本工程的工作范围。

(18)其他内容包含各项手续(含复垦方案、并网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及验收、技术服务)等,相应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9)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建设期间需要缴纳的植被恢复费、复垦费等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税费(若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0)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对本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2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22)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投标人负责相关设备催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以及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0号令)。

(c)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一项不低于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相关业绩要求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承诺函);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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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 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 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zgdl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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