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非经营性项目)
排水管网运营维护项目(含提升泵站)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非经营性项目),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新都发改审批[2017] 54号;现委托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的排水管网运营维护项目(含提升泵站)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本次招标为全域截污项目、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网、污水提升泵站以及河道巡查、水质检测、应急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巡视等运营维护。主要项目内容如下: (1)全域截污项目 主要包括:13个镇(街道)污水管网建设、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分为新都区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城镇全域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主要包括: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南一支五斗等45段重度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2.4服务期限:3年。 2.5招标范围(即营运维护内容): 本工程涉及的排水管网(含提升泵站)营运维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非经营性项目的全域截污、配套管网及黑臭水体治理等26个子项,排水管网约465km,污水管道管径为300mm~1000mm,雨水管道管径为300mm~1800mm,检查井约23000座。污水提升泵站20座。约30Km河道巡查、水质检测和河道应急处理,17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巡视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含有市政管网运营维护相关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③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2 月 03 日至 2021年 02 月 07 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