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一、公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通用门式起重机6台套、通用桥式起重机2台套用于水电三局所属分局承建的相关项目,本次采购设备计划使用所属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名称、公开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上户沟乡三岔子沟,距阜康市约70km(含126乡道20公里左右沥青路),主要建筑物有:上水库主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水库库尾副坝(西岔沟副坝和西支沟副坝)工程、上水库库盆工程,上、下水库电站进/出水口、输水隧洞、地下发电厂房和地面开关站工程,上、下水库沟谷泥石流拦挡设施等建筑物;主要工程量:上水库土石方开挖总量854万m?,填筑总量571万m?,输水系统及地下发电厂房洞挖量约64万m?;混凝土量约50万m?。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第3标段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君地河倒虹吸、暗涵、输水隧洞、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等。输水隧洞采用一台直径4.03m的敞开式TBM掘进,掘进长度13767.15m。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月河镇境内。电站距镇安县城公路里程74km,距西安市公路里程134km。镇安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护坡、挡土墙等)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4×350MW),设计年发电量23.41亿kW·h,年抽水电量31.21亿kW·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392m,相应库容896万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945m,相应库容1220万m?。
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水源部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和麦积区境内,由大坝枢纽及引水线路两部分组成。取水口位于长江流域永宁河一级支流白家河左岸,引水线路向北穿过分水岭至麦积区甘泉镇胡家沟内,再由管线引水至调蓄水池,经水厂处理后利用管网供水至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所辖乡镇,以缓解城乡供水压力。
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北部,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松涛水库调水,经隧洞和管道输配水供白沙西部地区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引水隧洞进水口距离县城牙叉镇23km,位于白沙县牙叉农场二十队南面1.2km处松涛水库库区天然垭口内。
2、公开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2021年第一季度采购6台门式起重机和2台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具体招标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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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16t-13.2m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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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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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0日 | 第四分局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上户沟乡三岔子口
| 单梁、单吊钩、双葫芦结构(含钢轨及附件) |
2 | 桥式起重机 | LD16t-23.5mA3 | 台 | 1 | 2021年4月10日 | 第四分局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上户沟乡三岔子口
| 单梁、单吊钩、单电动葫芦(不含钢轨) |
3 | 门式起重机 | 25t | 台 | 1 | 2021年4月10日 | 第四分局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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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式起重机 | 跨度20米、h=10米 | 台 | 1 | 2021年4月10日 | 甘肃天水项目部 | 20t电动单梁(不含钢轨) |
5 | 门式起重机 | 跨度30米、h=10米 | 台 | 1 | 2021年4月10日 | 甘肃天水项目部 | 20t电动单梁(不含钢轨) |
6 | 门式起重机 | 跨度7米、h=7米 | 台 | 1 | 2021年6月1日 | 海南省白沙西部供水TBM项目部 | 60t双主梁(不含钢轨) |
7 | 门式起重机 | 跨度16米、h=10米 | 台 | 1 | 2021年6月1日 | 海南省白沙西部供水TBM项目部 | 25t电动葫芦单梁(不含钢轨) |
8 | 桥式起重机 | 32t/10t | 台 | 1 | 2021年4月10日 | 陕西商洛市镇安机电项目部 | 32t-10t(电动葫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不含钢轨) |
备注:报价包含设备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办理设备产权备案及安装备案手续、使用备案手续、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供货时以实际供货需求清单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的供货数量无条件保证供应,招标方不做任何补偿。
3、质量要求:
(阜康)门式起重机MH16t-13.2m A3:主钩(无付钩)起吊额定起重量16吨,双电动葫芦起升,主梁为单梁结构,起升高度总120m(轨上3.5m,轨下116.5m),跨度13.2 m。
(阜康)桥式起重机LD16-23.5m A3:主钩(无付钩)起吊额定起重量16吨,电动葫芦起升机构,主梁为单梁结构,起升高度总45m,跨度23.5m。
(十堰)门式起重机:主钩(无付钩)起吊额定重量25吨,起升高度不低于7m(净高,主钩距离混凝土地面的高度),跨度12 m。
(天水)门式起重机:1台套主钩(无付钩)起吊额定重量为20吨、跨度为20m的电动单梁门式起重机;1台套额定重量为20吨,跨距30米,一头悬臂设计,悬臂2.5米,司机室布置于非悬臂侧,带无线遥控装置。
(白沙)门式起重机:1台套额定起重量60t,跨度7米双主梁门式起重机(地面遥控操作);1台套额定起重量25t,跨度16米电动葫芦单梁门式起重机(地面遥控操作)
(镇安)桥式起重机:1台套32t-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司机室+遥控操作),主钩额定起重量32t ,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10t,跨度24.1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