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8002/020-21106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粉煤灰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平江县境内,上水库位于平江县福寿山大福坪,下水库位于平江县福寿山镇吉星村。电站下水库距省会长沙市公路里程约132km,距平江县城约39km;紧邻湖南负荷中心,距规划接入的浏阳500kV变电站电气距离约40km,地理位置优越。根据湖南电力系统的需求特点和平江抽水蓄能电站的功能特性,确定本工程的开发任务主要是担负湖南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兼有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 ,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62.00m,死水位为1041.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15.50m,死水位为387.00m,上、下水库库容满足日调节特。本标段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上库竖井式溢洪道兼导流洞、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自流排水洞、部分施工支洞、下水库进/出水口高程451.00m马道以上边坡工程、下水库泄洪排沙洞和放空洞、主变排风洞工程、下库施工供水系统、场内道路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场地平整、堆渣利用区防护与排水、下库主要场平工程及废水处理工程等。合同总工期50个月。
2、竞标范围:粉煤灰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Ⅱ级 | 170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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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煤灰 | Ⅰ级 | 20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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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竞标响应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1年4月至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道路与洞室工程项目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及《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等相关规范要求。
6.2粉煤灰需要满足的性能指标如下: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细度 | % | ≤30.0 |
需水量比 | % | ≤105 |
烧失量 | % | ≤8.0 |
含水率 | % | ≤1.0 |
三氧化硫 | % | ≤3.0 |
游离氧化钙 | % | ≤1.0 |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 | % | ≥70.0 |
密度 | g/m3 | ≤2.6 |
安定性(雷氏法) | mm | ≤5.0 |
强度活性指数 | % | ≥70.0 |
本工程拟用粉煤灰生产厂家为华能岳阳电厂、华电长沙电厂、大唐华银株洲电厂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产品。
7、计量方式:过磅计重。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供货业绩均可)。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竞标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