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10/007-2107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公司三清大道PPP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PPP项目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已落实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项目位于亳州市东部,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照明和绿化等工程。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三清大道、涡河大桥运营维护检测,及上述附属工程运营维护等。全长14.12公里(不含涡河大桥长度631米)。
2、招标范围: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PPP项目施工范围内各种型号商品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混凝土 | C10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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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15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2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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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 | C20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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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混凝土 | C20细石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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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混凝土 | C25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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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混凝土 | C30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1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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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混凝土 | C40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立方米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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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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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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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本次招标结束至项目完工,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4水泥:应从规模较大的水泥生产厂家生产的水泥品牌中选用经过复试检测合格,且质量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产品。
6.5砂石:混凝土所有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必须符合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6.6拌制砼的水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6.7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定。
6.8矿粉的应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和有关规定。
6.9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17的规定
7、其他
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使用项目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拌合站到项目的运距不超过20公里,提供拌合站至项目部路线图。近1年取得至少一份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自2018年起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