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第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 && & 。
修改为: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关于工程设计费付款周期的约定: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待发包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暂定价款的60% ;在本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并取得正式财评报告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待发包人审核通过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结算价款的 85%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资料会签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待发包人审核通过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结算价款的 100%。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该补遗文件,并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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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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