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新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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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2.3 推荐中标候选人”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条款: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3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增加: 4、评标委员会按照六标段→五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二标段→一标段的顺序依次评标,各标段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投标人为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前序标段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其后续所投标段的评审,但前序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不得再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即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无中标候选人可推荐,则该标段作流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