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1) | 企业综合能力(10分) | 企业业 绩 | 4 | 2018年以来具有1个空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增加一个加1分,满分4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修改为:
2.2.2(1) | 企业综合能力(10分) | 企业业绩 | 4 | 2018年以来每具有1个空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4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出具原件查验,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
2.2.2(1) | 技术能力(35分) | 产品技术要求 | 12 | 1、投标人提供污气净化控制系统满足带“█”技术要求得4分; 2、投标人提供高能离子空气净化系统满足带“█”技术要求得4分; 3、投标人提供智能联控控制系统满足带“█”技术要求得4分。 (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委托送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抽样取证记录复印件为准)的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产品证 书 | 8 | 提供智能高能离子空气净化系统、智能污气净化控制系统、智能化多联控系统、智能空气净化电器集中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8分。 |
修改为:
2.2.2(1) | 技术能力(29分) | 产品技术要求 | 12 | 1、投标人提供污气净化控制系统满足带“█”技术要求得4分; 2、投标人提供高能离子空气净化系统满足带“█”技术要求得4分; 3、投标人提供智能联控控制系统满足带“█”技术要求得4分。 (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检测报告,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出具原件查验,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
产品证 书 | 2 | 提供智能高能离子空气净化系统、智能污气净化控制系统、智能化多联控系统、智能空气净化电器集中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 |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
2.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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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2.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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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和要求附件注“1、技术参数中带“▲”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投标人所投污气净化控制系统、高能离子空气净化系统、智能联控控制系统须提供(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委托送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抽样取证记录复印件为准)的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修改为“1、技术参数中带“▲”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投标人所投污气净化控制系统、高能离子空气净化系统、智能联控控制系统须提供(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检测报告,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出具原件查验,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
7、本项目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1日”
修改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2月7日”。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2年2月23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2年2月23日09时30分”。
8、其他内容不变。
乐山净土苑民生服务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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