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1号
各潜在投标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现统一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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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公告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
问题1答复:依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建设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置的投资额未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参照了住建部总承包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无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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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投标人须知第10.15其他中的第二条:由于招标文件格式不能修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本条要求为准)。
问题2答复:业绩时间为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和本项目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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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项目的业绩要求的设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的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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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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