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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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2-21 17:1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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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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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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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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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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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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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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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区仓储和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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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综保区仓储和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向阳大道、美克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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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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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区仓储和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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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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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其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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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网、供电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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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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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及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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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准厂房3层,标准仓库2层,智能仓4层建设,建设标准厂房约32万㎡,标准仓库约11万㎡,智能仓约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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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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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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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长约2.76km,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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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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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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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约3.1公里,其中绕城高速-向阳大道段,道路长约2.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迎宾东大道连接线,全长约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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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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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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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返迁房项目、赣南汽车城外立面改造及广告牌、汽车城南延道路、杆线迁改、道路“白改黑”铺设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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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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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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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约37361.87㎡(56.04亩),总建设面积约81875㎡,主要建设1栋约一百米高层建筑(二十二层)、四层裙房和一层地下室及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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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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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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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约为21.91亩,拟建设4栋返迁房,设计总建筑面积约为49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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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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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汽车城外立面改造及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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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立面改造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新增42处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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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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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城南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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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长约1.1km,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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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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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城杆线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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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赣南汽车城规划红线范围内需迁改的10kv电力线、电信、移动、广电、联通线缆等进行优化并采用地下管沟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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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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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城道路“白改黑”铺设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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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赣南汽车城规划红线范围内约14.5万㎡已硬化道路面进行铺设沥青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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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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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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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集装箱堆场、跨境电商集拼中心、和谐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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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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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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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约156亩,拟建设约9栋木材仓库和约4栋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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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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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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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栋,建筑面积约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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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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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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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栋,建筑面积约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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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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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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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约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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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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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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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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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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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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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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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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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2亩,土方回填、场地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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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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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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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9亩,土方回填、场地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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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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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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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81亩,土方回填、场地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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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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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集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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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一栋两层建筑,面积约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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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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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大道(临港经济区-蓝天加油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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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绕城高速连接线高架处,沿京九铁路线西侧往南,平交产业大道,上跨大广高速至蓝天加油站附近,全长约2.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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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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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大道(临港经济区-产业大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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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高速连接线高架处-产业大道段道路长度约1.4km,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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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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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大道(产业大道-蓝天加油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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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大道-蓝天加油站附近段,道路长度约1.3km,红线宽50m,双向6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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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内容引用自本项目可研报告。
表2项目建设规模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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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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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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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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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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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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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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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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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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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区仓储和标准厂房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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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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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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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项目用地
|
亩
|
56.04
|
1.3
|
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
|
亩
|
156
|
1.4
|
返迁房项目用地
|
亩
|
21.91
|
1.5
|
跨境电商集拼中心
|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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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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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堆场
|
亩
|
212
|
2
|
项目总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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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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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综保区仓储和标准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
㎡
|
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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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
|
㎡
|
8187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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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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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00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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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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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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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集拼中心总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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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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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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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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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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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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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大道
|
km
|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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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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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大道
|
km
|
3.1
|
3.3
|
汽车城南延道路
|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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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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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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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大道(临港经济区-蓝天加油站附近)
|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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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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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内容引用自本项目可研报告。
2.4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依托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企业投资、自主决策”的原则,采用“股权合作+EPC作的模式实施,由赣州国际陆港发展集团 (以下简称“赣州陆港集团”)授权其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口岸发展 (以下简称“口岸公司”或“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由口岸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股权合作投资人,口岸公司与中标合作投资人按照20%:80%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建设(包括土地获取)、运营(可无偿委托口岸公司承担运营工作,除项目公司应承担的各项正常运营成本外,不再特别收取委托运营费用)、移交(如有)等工作,并且由合作投资人承担项目EPC总承包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项目公司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视银行融资需求将适当提高资本金比例,但原则上不超过25%),其余80%(若资本金比例提高,则融资比例相应降低)建设资金通过项目公司融资方式获得,项目公司通过运营期的项目收益偿还融资资金及财务费用。
2.5资金来源:本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股权合作及EPC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建设(包括土地获取)、运营(可无偿委托口岸公司承担运营工作,除项目公司应承担的各项正常运营成本外,不再特别收取委托运营费用)、移交(如有)等工作;
(2)资本金部分:按照招标人要求缴纳项目资本金;
(3)融资部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承担本项目的融资工作;
(4)EPC总承包部分: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通过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负责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任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按照项目建设需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5)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或协助项目公司办理 EPC 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
2.7项目合作期:本项目计划合作期9年,其中建设期3年(如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影响建设进度,则建设期顺延),建设期结束后股权合作投资人可逐年退出项目公司,股权退出期6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或是具备以下资质/能力的联合体:
①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个或一个以上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个或一个以上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④投资能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10亿元(或等值外币);经审计的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85%;由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AA级(不含AA-)及以上信用评级。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于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参与过国内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1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
3.2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1)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进行明确,且其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2)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资比例、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成员对于其所承担的任务必须满足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应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五家;
(5)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均须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持股;
(6)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和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身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勘察负责
(3)其他专业设计负责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
(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参与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需提供有效的注册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员(土建或市政专业)、质量员(土建或市政专业)、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三名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所有子项目,投标人保证中标之后按项目规模和类型分别配备相应数量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本项目投标时只需提供1套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相应证书进行评审。
(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三名、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均为本单位(不含子公司)职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1年9月到2022年2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8)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委托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或一家联合体成员)的正式员工(需按如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
3.4 省外进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负责人应在住建云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 [2017]14 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三名、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应与登记信息一致。
3.5 包括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 其他拒绝潜在投标人的约定: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工程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3)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在赣州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7)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8)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9)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且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10)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是与上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
注:①存在以上任一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②以上描述的拟派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2日10: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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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jiangx